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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副局长鲁文新视察市实验高中参加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1-12-05 浏览:1747

市教育局副局长鲁文新视察市实验高中

参加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

  12月4上午,我市在鹰城广场举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市实验高中按照市教育局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市教育局副局长鲁文新视察市实验高中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

本次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市实验高中为做好法制宣传活动,124日上午在党总支书记王国祥带领下,将精心制作宣传展板摆放整齐,向行人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展示市实验高中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优势和成果。 

市实验高中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把普法工作与依法治校相结合,把普法工作与平安创建相结合,把普法工作与构建和谐校园相结合,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紧紧围绕高中学生的年龄实际、认知特点,开展多种形式、寓普法于教学的活动中,注重普法宣传以“从班级到校园,从小事到细节,从个人到集体”地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注重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充分利用定期的校园普法宣传栏、普法班级黑板报、普法手抄报、普法校园广播与校园网络,开展多维式的法制教育宣传工作,让普法教育潜移默化地渗透于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中。

学校多次邀请新华区司法局的相关人员、专家,到学校开办法制讲座;与共青团新华区委、新华区检察院共同组建青少年法制学校,构建青少年法制宣讲的平台;结全“平安校园”创建、“安全教育周”等活动,与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加强对学生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指导。

市实验高中学校充分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营造了良好的普法氛围,使法制教育工作有较高的满意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1年获得平顶山市““五五”普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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