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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教师用办公电脑管理办法及使用协议
市实验高中教师用办公电脑管理办法及使用协议
甲方:平顶山市实验高中
乙方:
为加强对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保证教师对办公电脑的的正常使用,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减少损坏,特制定教师办公用电脑管理办法及使用协议,如下:
1.办公用电脑主要用于教师教育教学用,方便教师上网查找资料、制作课件等工作。乙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经常使用电脑,以充分发挥其作用。
2.办公用电脑发放后由乙方使用和保管,只能放在办公室内,不得将电脑及其附属设备带回家;若个人原因造成办公电脑遗失或硬件损坏,需要按原配置进行赔偿。因教学任务的变更,需要改变办公环境的,机器要随使用者走。
3.机箱后贴有封条,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机箱,更换硬件配置。使用过程中如遇到计算机发生故障,不论是人为损坏还是器材本身故障,都应及时与校信息中心联系,不得自行拆卸。机箱封条如有损坏,将视为擅自打开机箱,学校将追究使用人的相关责任。
4.要文明上网。违反国家有关互联网安全规定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5.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电脑的IP地址及计算机名,不能私自增减电脑硬件;
6.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因个人缘故需要维修电脑时,可由甲方联系经销商,但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7.以下情况,甲方将收回配备给乙方的办公用电脑:
(1)自谋职业、调出、辞职、辞退、病休的;
(2)因校内工作岗位变动而不再符合电脑发放范围的;
(3)在课堂教学中长期不使用电脑的;
(4)其他原因经校务会研究认为应该收回的。
8.交回电脑时,使用人要确保机器能正常运行,设备完好;否则将视情况予以赔偿。
9.本协议解释权归平顶山市实验高中
甲方签名:平顶山市实验高中
乙方签名:
2016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