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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门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成立应急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成立由校长、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当日带班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当日值班中层领导、值班班主任、年级组长、校医、保卫科及政教处有关人员组成。
二、落实值班职责
(一)带班领导、值班领导及值班班主任要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全天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二)学生早中晚进出校时,值班领导要在大门口巡视,指导、督促及检查门卫履行职责,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观察门口有无异常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突发事件发生或者扩大。
(三)值班门卫要提高警惕,有外人进入时必须严加盘查,查明身份做好登记后方可入校。
三、事件应急处理
(一)大门口若有突发事件,应立即确认有无我校学生参与(学生进出校时间由值班人确认,其他时间由门卫确认),并立即告知当日带班领导,必要时立即拨打110,请求公安机关协助。
(二)无我校学生参与时,当日带班领导立即组织值班领导及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
(三)有我校学生参与时,当日带班领导要立即报告校长、书记,并及时组织值班领导、值班班主任、校医及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
尽可能控制肇事者。如有人身伤害,校医处理后速送医院;如是外来人员造成的伤害事故,迅速拨打110报警,请求公安机关协助。
(四)疏散无关人员,严格控制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校园,避免出现混乱状态。
(五)按照报告程序逐级报告、随时报告,不迟报、不瞒报。对于迟报、瞒报,造成贻误处理时机、酿成重大事故、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严肃依法追究和查处。
(六)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后续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