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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高中重大突发危急事件应急预案
为加强重大突发危急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我校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重大突发危急事件,将突发危急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1.因自然灾害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地震、水灾、风灾、雹灾、雪灾等。
2.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爆炸品、危险品污染或泄露、火灾、压力容器管道事故、交通事故、疫情、中毒等。
3.因社会对抗和冲突而引发的突出事件:重大群体事件如罢工、集会、游行、示威等,刑事案件、校外人员进校寻衅滋事、邪教或敌对势力破坏、战争、恐怖暴力活动等。
上述给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师生学习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重大突发事件,超出我校的有效处理能力,需要更多的职能部门做出响应、或我校以外的职能机构给予援助时,即启动本预案。
二、实施原则
“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对重大突发性危急事件的处理,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相关科室,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平战结合,以平备战”。的原则。将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有机结合,按照战时的要求,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危急防范水平。
“依法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根据危急发生的具体情况实行三级预警,对重大突发危急事件的报告、控制实施依法管理和处置。
“系统联动,资源整合”。的原则。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指挥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工作方式进行资源整合,保证实现学校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各科室、各岗位建立预警和处置突发危急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一旦出现危急,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三、重大突发危急事件的分类及启动标准
(一)重大突发危急事件的分类。
1.灾害突发事件;2.教育责任事故;3.疫情;4.刑事案件。
(二)启动标准。
灾害突发事件:
因自然灾害造成一次伤亡1人以上,受灾面积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受灾人口超过1人;发生破坏性地震水灾,造成房屋出险和人员伤亡,造成严重影响的。
教育责任事故:一次伤亡1人以上,发生重大或特大事故,需要其他部门救援响应的。
刑事案件:
发生重大群体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引起公司、公司教委高度关注,虽人数少但影响大、危害程度大的破坏性活动。
按照上级部门关于灾害或事故行业标准,由学校处置和响应的,上级本们指令由学校处置的。
四、指挥系统及指挥协调职责
(一)指挥系统。
分三级设置重大突发危急事件指挥系统。危急事件即发,即自动生成“平煤一高处置重大突发危急事件指挥部”。指挥部视危急情况启动对应的应急方案,负责对本校重大突发危急事件进行紧急救援。一级危急由校长、书记担任总指挥,学校主管副校长、主管科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学校各科室科长(主任)、安全员组成;二级危急由学校主管副校长担任总指挥,主管科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学校各科室科长(主任)、安全员组成;三级或三级以下事故由主管副校长负责指令相关科室依照工作职责处置。
(二)指挥协调职责。
1.在总指挥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安排组织重特大危急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和实施;组织有关科室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据危急状态,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2.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危急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让所有参与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和人员知道他们应尽的职责,指派专人和上级部门经常保持联系,使危急应急救援预案不断得到更新和完善。
3.根据危急情况,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在本校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4.在危急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当和危急现场的主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通报事故现场的态势。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校园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危急的原因责任及处理决定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的监督。
五、维护校园秩序
(一)信息发布。突发事件发生后4小时内向师生发布有关信息。发布信息要指定专人负责,由负责人向师生通报危急信息和救援情况、现场需求等,确认危急应对与恢复工作中潜在的各种问题。
(二)宣传动员。由学校办公室牵头,学校各科室参与,负责救灾宣传和公众教育,加强舆论引导,消除师生恐慌心理,宣传自救互救知识和救援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
(三)现场、校园控制。学校保卫科要加强对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发生校园混乱和其他次生事件。
六、搞好综合保障
危急事件发生后,学校各科室在校指挥部领导下,完成综合保障任务。
1.学校总务科要协调有关部门,保证全校水、电、气、暖的正常供应。
2.学校医务室要做好紧急状态下的医疗救治工作。
3.学校医务室针对疫情级别安排流调、隔离、消毒工作。
4.学校总务科要做好垃圾清运处理工作。
5.协调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保证交通通畅。
6.学校总务科要协调有关部门保证通讯畅通。
7.学校财务室设立处理重大突发事件资金,并视灾害程度随时增加资金的投入。
8.应急专业队伍要具备高素质、快速反应能力和足够技能及良好装备,事发后,迅速到达现场。
9.学校组建志愿者队伍,在统一指挥下,接受指令,完成相应任务。
10.学校总务科根据不同危急事件和灾害种类,搞好物资储备,并与有关部门建立产品供应联盟关系等,所需经费列入学校经费预算。
11.学校工会做好接受社会捐赠的有关工作。
七、重大危急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危急发生后,学校必须做到:
(一)按照规定立即将所发生重大危急事件情况报告公司教委、光明路办事处和体育场社区,并由其分别迅速转报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市政府。
(二)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报告内容包括:发生危急的单位、事件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危急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抢救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联系电话、联系人和联系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