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安全保障 >> 正文内容

实验高中档案室消防安全制度

发布时间:2016-05-06 浏览:4348

    一、档案室为学校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准在室内逗留、闲谈。档案员为本科室的安全责任人。

二、档案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档案室内抽烟及使用明火。

三、室内卷宗档案要分类入档,摆放整齐,室内不许存放杂物,确保过道通畅。

四、本校教职工查看档案要有校党总支或主管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需要查看档案,必须持有上级有关部门的介绍信,并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档案员要做好保密工作。

五、档案员要定期检查门窗及室内电路,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六、档案员要会使用室内消防器材,并经常进行检查,消防器材要摆放在明显位置。

七、档案员外出办事,要随手关好门窗、电源,下班时要关闭电源,门窗落锁。

八、档案室内要保持干燥,经常通风换气。防止档案材料发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