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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高中会计室安全防范制度

发布时间:2016-05-06 浏览:4262

    一、会计室为学校财务重地,非工作人员除报销或领取工资外不得进入。

二、会计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吸烟。

三、会计室内隔夜存放现金不得超出规定数额,否则,一旦丢失,由财会人员负责。

四、平时会计、出纳人员离开时,要随时将自己的账本收好,保险柜锁好,关好屋门。下班时要关好电源、门窗,门锁上保险。

    五、本室所有工作人员都是安全责任人,平时要增强安全意识,做到安全工作警钟常鸣,确保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六、本室人员要经常检查室内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主管校长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