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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电教室、微机房消防安全制度

发布时间:2016-05-09 浏览:4571


一、实验室、电教室、微机房是学校重点安全防范部位,实验室、电教室、微机房人员是相应部位的安全责任人,要做到安全工作警钟常鸣,谁管理谁负责。

二、实验室、电教室、微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特殊物品要有专人负责,必要时,按规定存放。

三、有关责任人要经常检查实验台、仪器、设备、线路等,保证无安全隐患。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维修,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确保学生实验安全。

四、学生进行各类实验时,老师要教育学生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操作,遵守实验制度,实验结束后,及时清点实验物品,整理仪器,严防物品流失(特别是危险物品)。

五、室内保持清洁卫生,各种物品、仪器、模型等摆放整齐。室内不准积存木箱、纸箱等,保证过道通畅。任何人不许在实验室、电教室、微机房内抽烟或使用明火。

六、实验员、电教员要会使用室内灭火器材。对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并摆放在明显位置。

七、外人不许私自进人实验室、电教室、微机房。实验员、电教员离岗外出办事或下班时,首先关闭电源,关门落锁。

                                      平顶山市实验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