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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高中实验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6-05-09 浏览:4658


1、凡实验仪器均由实验室统一保管,一律不外借。

    2、要建立建全各种账目,所有仪器必须分类造册,分类入柜,定册、定位,做到账、卡、物相符。

    3、仪器室要保持整洁,确保防盗、防潮、防尘、防火、防腐蚀等设施必须安全可靠。

    4、危险剧毒物品,应设立专门档案,详细记录有关物品的数量、来源、去向、使用、消耗、储存等情况。

    5、任课教师开设实验课,应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实验室,由管理人员协助作好准备。

    6、教师做演示实验借用仪器,须事先填好通知单,用后及时送回,由管理人员验收核准。

    7、仪器的报废,须经主管校长审批后方可报损,并作好记录。

    8、实验仪器和设备因保管不善损坏丢失者,由实验管理人员负责赔偿;学生实验损坏的相关仪器,由学生负责赔偿。对故意损坏或未经同意拿走实验仪器、药品等要加倍赔偿,并作出相应的校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