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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实验高中膳食科科长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6-08-10 浏览:4265
(一)建立健全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餐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
(二)对受托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责进行学校食堂管理;
(三)对从业人员进行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管理档案;
(四)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管理档案;
(五)制定餐饮食品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项目,并做好检查记录;
(六)制定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定期检查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七)指导、监督学校食品安全员履行职责;
(八)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内部自查,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应详细记录,及时报告、反馈、整改和复查,并建立相关记录;
(九)完成“平顶山市实验高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职责(食堂饭菜价格的调整、召开有关食品安全会议等);
(十)定期组织学生代表或家长代表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和评议,采纳合理化建议;
(十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十二)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