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关于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 活动录课的部分标准
根据“优课”活动的需要,请参加一师一优课的教师认真阅读本标准,可使录课符合活动要求,视频效果更好。
前期录制要求
(一)课程时长。每课时长以30—45分钟。
(二)录制场地。录制场地应选择教室、录播室等授课现场。要求录制现场光线充足、环境安静、整洁,避免在镜头中出现有广告嫌疑或与课程无关的标识等内容。
(三)课程形式。成片统一采用数字音视频形式。
(四)录制方式及设备。
1.拍摄方式:根据课程内容,采用多机位拍摄(至少3机位),机位设置应满足完整记录课堂全部教学活动的要求。
2.录像设备:摄像机要求不低于专业级数字设备,推荐使用高清及以上数字设备。
3.录音设备:使用若干个专业级话筒,保证教师讲课和学生发言的录音质量。
4.录制方式:最好采用现场切换录制。现场导播镜头调度要求:环境交代清楚,主体人物突出,主题内容表达充分;景别大小适当,细节表现清晰,镜头切换流畅、组接合理。
(五)多媒体课件的制作及录制。教师在录制前应认真检查授课过程中使用的多媒体课件(PPT页面设置宜采用16:9、音视频、动画等),尤其是确保插入的链接能正常播放,确保其文字、格式规范,字号大小适当,能让学生看清(背景宜用深颜色,字体颜色要与背景颜色反差大),色彩简洁明快,符合拍摄要求。
在拍摄时应针对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拍摄方式,确保成片中的多媒体演示及板书完整、清晰。对于有老师讲授互动性课件时,可以用摄像机拍摄,以便把老师的讲解完整记录;对于单纯的展示性课件,可以对屏幕拍摄,也可以将课件转换为一路视频,直接切换插入;对于网页等字号特小的画面,要给出特写镜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