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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平顶山市中小学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平顶山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7年平顶山市中小学
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平教普〔2017〕50号
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总结推广课程建设的典型经验,促进中小学国家、地方和校本课程建设的协调、整体发展,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中小学课程体系,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基研〔2015〕40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17年中小学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类别和内容范畴
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项目按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分以下两个成果类别进行评选。成果征集面向从事中小学校本课程研究与教学实践的个人和团队。
(一)校本课程教材成果
校本课程教材指编写者自主开发,具有原创性、地域性、教育性、实用性,系统讲解某一领域知识的教学材料汇编或正式出版物(文本教材)。成果要求不少于一个学期的学习内容。确系根据学校实际自主开发的成果,严禁抄袭。成果著作权人可以是个人、团队或单位。以个人名义申报的成果每项申报参评人数限3人以下(含3人)。参评成果不包括学习辅导用书、习题集、教学参考资料,以及参与编写的国家和省级地方课程教材等。
(二)校本课程教学成果
校本课程教学视频课例(光盘)。视频课例征集的范围是学校校本课程有效实施的典型课例。成果要求为一个课时完整的教学内容,并刻录在一张光盘上。每项成果申报参评人数仅限1人,同时上报与所讲课例相配套校本教材一套。确系根据学校实际自主开发的成果,严禁抄袭。
二、参评成果要求
(一)参评校本课程教材优秀成果的基本要求
1.参评条件。参评校本课程教材优秀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课程设置符合国家基础教育相关政策规定,课程特色显著,课程实施效果显著,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2)体现新课程理念,能够以鲜活的、发展的、创新的活动形态整体设计教材内容,将课程建设作为教师和学生共同开发与创造、促进学生认知能力和实践能力提升的学习活动过程,真正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探究性。
(3)能够从校本实际出发,密切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以学校为基地,以学生的发展需求为内容,通过分析和研究校内外环境,整合各种教育资源,体现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
(4)结构合理,重心突出,层次清晰,内容丰富,体例严谨,行文流畅,用语规范,图文并茂,格调清新,可读性强,便于讲解或自学。不存在方向性、科学性、知识性错误。
2.参评材料。参评成果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供如下材料:
(1)《2017年平顶山市中小学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教材成果类)》(见附件1);
(2)成果及目录。
(二)参评校本课程教学优秀成果的基本要求。
1.参评条件。参评校本课程教学优秀成果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基础教育相关政策规定,体现新课程理念。参评课例应该是能够体现本校校本课程实施的典型课例,能反映近年来课堂教学改革的实际成果,具有鲜明的特色、较强的代表性和科学性、以及较高的推广价值。
(2)课堂教学目标具有适宜的难度,密切结合教学场景和学生实际,目标表述具体明确。教学内容生动有趣,反映本校特色。
(3)教学设计科学合理,教学实施灵活规范,教学过程层次清晰简明,教学效果明显。
(4)教法运用与学法指导具有实效性和创新性。教学评价科学,操作性强,能够彰显学生个性。
(5)富有创造性教学情境。能够为学生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学习氛围,体现师生互动、学生之间互动的活动过程,积极引导学生在活动过程中主动参与,独立思考,亲身实践,合作探究,不断反思,克服困难,解决问题。
2.参评材料。参评成果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供如下材料:
(1)《2017年平顶山市中小学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教学成果类)》(见附件2);
(2)教学视频课例光盘(一课时)和相应的教学设计及配套校本教材一套。视频片头要显示出课程类别、课题、年级、授课教师和光盘制作者;片尾要注明学校的全称和制作日期。课堂实录须制作成DVD光盘。盘面上要标识出学校全称、课程类别、本节课的课题、年级、授课教师、光盘制作者和制作日期。
(三)评选程序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精心组织、积极申报。
2.由各学校提出申请,上报成果评选材料,各县(市、区)教体局对材料进行汇总和初评后,上报县级评选结果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并填写《2017年平顶山市中小学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市教育局南楼415室。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10日。
3.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通过初评上交的参评成果材料进行市级评审。
(四)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参加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的项目,以县(市、区)为单位报送如下材料:
1.校本课程教材成果参评材料。
所有参评成果须有纸质材料及相对应的电子稿。电子稿打包刻盘后做好标签,与纸质稿同时报送。每项成果的电子稿(1份)、教材(3份)和《2017年平顶山市中小学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教材成果类)》纸质稿(3份)放置在一个档案袋(盒)内。
2.校本课程教学成果参评材料。
每项成果的课题实录光盘(1份)、教学设计纸质稿(1份)、配套校本教材(1份)和《2017年平顶山市中小学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教学成果类)》纸质稿(3份)放置在一个档案袋(盒)内,所有电子档资料同时发送至邮箱pdsjysyzk@163.com
三、参评名额分配及获奖比例
(一)参评名额分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基研〔2015〕408号)文件规定的市级评选数量,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各县(市、区)报送市级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参评数量为:宝丰、叶县、郏县、鲁山、舞钢各2个;湛河区2个、新华区2个、卫东区2个、新城区1个、高新区1个、石龙区1个;局属学校每校报送1个。根据《关于规范河南省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和校本课程教学研究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基教研字〔2016〕15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区)评审出的县级优秀成果数量总量不得超过报送市级参评数量的3倍。
(二)参评获奖比例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基研〔2015〕408号)文件要求,按照一等奖15%、二等奖40%、三等奖45%的比例评选出市级一、二、三等奖优秀成果。
联系电话:2629861
附件: 附件下载
1. 2017年平顶山市中小学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教材成果类)
2. 2017年平顶山市中小学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教学成果类)
3. 2017年平顶山市中小学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推荐汇总表
2017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