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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平顶山市教育局依托名师工作室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申报要求

发布时间:2017-12-14 浏览:4520

各县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各学校

《平顶山市教师梯级发展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和《平顶山市依托名师工作室培养优秀青年教师方案》已经下发,请抓紧组织辖区内学校、教师认真学习领会方案精神积极组织青年教师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培养对象的遴选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择优遴选、宁缺勿滥的原则;要遵照兼顾城乡、适当照顾薄弱学校、薄弱学科的原则;要做到遴选条件公开、推荐指标公开、推荐人员公开。对于市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要严格按照市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进行,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

(二)各单位根据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情况,按照教师申请、学校推荐、名师工作室遴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程序,于2017年12月29日前将培养对象申报表汇总表市级骨干培育对象申报材料(见附件)报市教育局师训科和各名师工作室,市教育局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和工作室遴选情况,最终确定各名师工作室培养名单。

(三)各单位在培养对象遴选时一定要结合我市现有市级以上名师工作室(高中地理张艺峰工作室暂不申报)所属学段学科,对于目前所缺学段学科,暂不申报。

(四)各单位培养对象名额分配

序号

单位

市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人)

青年教师培养对象(人)

1

鲁山县

25

80

2

叶县

25

80

3

舞钢市

20

60

4

宝丰县

20

60

5

郏县

20

60

6

新华区

16

40

7

卫东区

16

40

8

湛河区

16

40

9

新城区

10

20

10

石龙区

10

20

11

高新区

10

20

局属学校原则上市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不超过5人,青年教师培养对象不超过10人。

附件

平顶山市骨干教师申报材料

1.平顶山市名师工作室培养对象申报表

2.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证书、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下同)

3.各类获奖及荣誉证书复印件。

4.各类专著、刊物及论文的封皮目录和内容等有关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