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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市师德师风建设,发现和培育优良师德典型,杜绝不良师德行为,现与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局属学校主要负责人签订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强师德宣传,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深入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教育部、教育斤《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广大教师从教行为,提高自身修养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培养教师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请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二、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师徳师风建设责任制度和领导机构。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主要领导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主要责任,对出现突出师德问题的中小学、幼儿园,要首先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并对学校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三、开展师德师风自查承诺活动。各学校每学期组织教职工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平顶山市中小学教师“十要十不要公约”》等文件要求,联系工作实际开展师德师风自查活动,根据查摆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建立师德师风公开承诺制度,每学期开学,组织教师向全校师生和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将承诺内容公布在学校醒目位置,接受社会监督。
四、拓宽信息反馈渠道。各县(市、区)教体局分乡(镇)设立师德师风监测点,将监测工作纳入对学校的常规管理。各学校设立师德师风网络举报平台、举报电话和电子举报信箱,收集社会、家长、学生对师德师风的意见和建议,收集对师德不良行为的举报。
五、加强师德考核督导工作。各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师德师风专项考核,学校对照有关规定对每一名教师进行评价,考核结果记入教师档案并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评优、任用、奖惩、培训、绩效工资兑现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市教育体育局定期对各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并作为校(园)长、领导班子考察的重要依据。
六、建立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要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对本辖区、本单位教职工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要快速反应,第一时间上报市教育局,并立即调查处理,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将违反师德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每年5月底前11月底前向市教育体育局总结上报半年师德师风工作,由师训科负责将半年师德师风工作汇总向市教育体育局党组进行专题汇报。
七、突出师德激励,増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把师德表现作为评选评优表彰奖励的必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优先纳入教师梯级发展培养工程和晋升教师职务(职称)等表彰奖励中。
八、建立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对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上不作为的,视情节轻重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由相应的管理部门进行问责。本责任书自签订之目起生效。
2019年4月4日


